关于调整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的公告
关于调整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的公告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下发的《关于国内市场A股ET收费调整的通知》,以及《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5日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调整山西证券中证红利潜力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山证红利”,基金代码:515570,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即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大于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下限调整为每季度人民币3.5万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本基金当季日均基金资产净值小于或等于5000万元时,指数许可使用费收取不设下限金额。
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本次调整进行更新。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及 相 关 法 律 件 。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公 募 基 金 业 务 网 站
(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3)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