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〇一九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打印

    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二〇一九年第三

    次收益分配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32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1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银证券汇宇定期 开放 债券型 发起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金 合同 》、《中银证 券汇宇 定期 开放债 券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9 月 16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73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348,749,088.45

    截 止 基 准 日 基 金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 额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

    本次基 金分红 方案 (单位:元/10 份基 金 份

    额) 0.19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23 日

    除息日 2019 年 9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9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 记日在 中银 国际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登 记在册 的本 基 金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 利再投 资的 投资者 其现金 红利 转换为 基金份 额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确

    定 日 为

    2019 年 9 月 23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直接 计入其 基金 账户,投

    资者

    可自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办理该部分基金的询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3.2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4 投资者可通过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oci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021-61195566 / 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选择 6 公募基金业务转人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5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