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网购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网购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
金份额类别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9 月 11 日
起对华夏网购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自同日起开办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
本基金将分设 A 类、C 类两类基金份额,其中,在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前后端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为 A 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各份额类别代码如下:
份额简称 交易代码
华夏网购精选混合 A 002837
华夏网购精选混合 C 007939
二、相关费用说明
(一)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具体费率遵循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二)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各份额类别赎回费率如下:
1、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 天以内 1.5%
7 天以上(含 7 天)-30 天以内 0.75%
30 天以上(含 30 天)-365 天以内 0.5%
365 天以上(含 365 天)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30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 30 天不
满 90 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 90 天不满
180 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 180 天(含
180 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2、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7 天以内 1.5%
7 天以上(含 7 天)-30 天以内 0.5%
30 天以上(含 30 天)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 30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三)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
三、C 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
(一)2019 年 9 月 11 日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将按照该日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净值确认份额。如未来某日投资者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 C 类基金份额时,C 类基金份
额为 0,则当日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将按照该日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确认份额。
(二)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 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赎回业务,每次最低申购金额、每次最低赎回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代销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三)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份额类别进行转换,基金转换规则、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将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的规定执行。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金额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如未来开通相关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应按照销售机构的规定办理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四、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的确认日起计算,并自确认日的次日起在指定媒介披露。
五、C 类基金份额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自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
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上海、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以及电子交易平台)及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如下: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 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学院南路 9 号(新科祥园小区大门口一层)(100190)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住邦 2000 商务中心 1 号楼一层(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 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101A 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上海静安嘉里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 号静安嘉里中心办公楼一座 2608 单元(200040) 电话:021-60735022
传真:021-60735010
(8)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40 层 02 室(518038)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9)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 2 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 30 层 B 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10)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B 区 4 层 G05、G06 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 5305 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2)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5306 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3)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1 栋 1 单元 14 层 1406-1407 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14)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询。
(18)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网址:www.amcfortune.com
传真:010-88066214
各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件等信息,请遵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重要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7 日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华夏网购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上述有关内容,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或另行公告。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产品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