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第五十八次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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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第五十八次分

    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夏回报二号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202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8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回报二号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更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6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30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

    币元)

    73,795,692.8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 3 次分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12 日

    除息日 2019 年 11 月 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NAV)确定日为 2019 年 11 月 12 日,该部分基金份额

    将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2019

    年 11 月 14 日起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

    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

    2

    分红权益。

    3.2 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

    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

    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

    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

    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ChinaAMC.com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18‐6666)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

    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

    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

    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 销售机构

    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

    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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