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关于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自由开放期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6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7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合润双债两年
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9年7月22日
赎回起始日 2019年7月22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7月26日为本基金第一个自由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如本基金在任一开放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无法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1)对于受限开放日,则该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消除之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为受限开放日;(2)对于自由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应中止计算,自该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连续计算。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详见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但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等公告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对于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设下限。对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也不设下限,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如下:
本基金受限开放日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赎回时点 赎回费率
受限开放日 1%
本基金自由开放期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赎回时点 赎回费率
在自由开放期内赎回且持续持有期<7天 1.5%
在自由开放期内赎回且持续持有期≥7天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座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2期53层09-11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
单元
电话 (028)86202100 传真 (028)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84362200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3101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号万象城2幢1001A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合广场801A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裙楼103、203单元
电话 (020)62305005 传真 (020)62305005
联系人 周炜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定期定额赎回、定期定额转换、询等业务。具体参见相关公告。
5.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对于开放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该日的次日进行披露。对于每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一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留意。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以2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次日)至之后第2个基金合同生效日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每个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在后续每2年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内的开放日为5至20个工作日。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7年4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询。
(5)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c)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d)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入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
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g)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转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h)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转入申请的措施。
(i)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开放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出申请或者延
缓支付转出款项: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资产净值。
(d)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e)接受某笔或某些转出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f)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转出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转出申请的措施。
(g)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
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
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
告。
投资者到本基金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其相关具体办理规定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北京万豪中心座12层
电话 (010)65215588 传真 (010)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2期53层09-11单元
电话 (021)38789658 传真 (021)68880023
联系人 邵琦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2单元21层04-05
单元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6层
电话 (0755)84362200 传真 (0755)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6号华润大厦3101室
电话 (0532)66777997 传真 (0532)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1366号万象城2幢1001A室
电话 (0571)88061392 传真 (0571)88021391
联系人 王振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7号信合广场801A单元
电话 (0591)88013670 传真 (0591)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锋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电话 (025)66671118 传真 (025)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裙楼103、203单元
电话 (020)62305005 传真 (020)62305005
联系人 周炜
(10)嘉实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通过直销网上交易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
6.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6.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及是否开通转换业务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新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7年7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嘉实新添泽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