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旗下部分ETF基金交易结算模式的公告
关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调整旗下部分 ET 基金
交易结算模式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9 月 27 日分别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大成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整旗下部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ET 基金交易结算模式和申购赎回业务规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代码 场内简称 基金名称
159932 500 深 ET 大成中证 500 深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43 深证 ET 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06 深成长 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调整事项
上述基金拟对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交收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者 T 日申购、
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 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的清算交收。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方案调整交易结算模式事项进行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上述变更属于因相应的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动而进行同步调整,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上述交易结算模式的调
整事项将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执行。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58) 咨询有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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