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关于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泰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7月19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民泰银行代理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2)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p> 5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50027是是是
6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01661是是是
7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084是是是
8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00085是是是
9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1215是是是
10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02555是是是
11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001237是是是
12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005737是是是
13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4091是是是
14博时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004092是是是
15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4505是是是
二、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厦门国际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销售业务,参加厦门国际银行公告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以厦门国际银行网站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厦门国际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销售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厦门国际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机构名称客服电话网址
厦门国际银行4001-623-623www.xib.com.cn
博时基金95105568(免长途话费)www.bosera.com
四、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募集期的基金产品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厦门国际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厦门国际银行所有。
4、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本基金情况
认购 的 基 金 份
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
总 份 额 比
例
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
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 年 7 月 18 日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
列支;
(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
(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 有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0,000.00 0.9901% 10,000,000.00 0.9901% 不少于 3 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0.00 0.0000% 0.00 0.0000%
基金经理等人员 0.00 0.0000% 0.00 0.0000%
基金管理人股东 0.00 0.0000% 0.00 0.0000%
其他 0.00 0.0000% 0.00 0.0000%
合计 10,000,000.00 0.9901% 10,000,000.00 0.9901% 不少于 3 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
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十个个工
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但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
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 10 个工作日。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
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
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
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
申请。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