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华安沪深300A份额2020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关于华安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华安沪深 300A 份额 2020 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华安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安沪
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华安沪深 300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华安沪深 300A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 1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准。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鉴于 2020 年 1 月 1 日中国人民
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1.50%,因此华安沪深 300A份额 2020 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5.00%(=1.50%+3.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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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
1、在本基金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华安沪深 300A 份额的约定年基
准收益率上调后,华安沪深 300B 的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减少;
2、本基金华安沪深 300A 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本基金
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华安沪深 300A 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华安沪深 300A 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