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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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暂 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520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

    金额及因说明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9 月 9 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1,000

    限制转换入金额(单位:元) 1,000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元) 1,000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因说明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 2019 年 9 月 9 日起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单个账户每一开放日

    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不得超过 1,000 元。

    (2)本基金取消或调整 2019 年 9 月 9 日起的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

    行公告。

    (3)敬请投资者做好交易安排。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转换业务。

    本基金第六个封闭期为 2019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9 日止。本基金第六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

    业务的开放期为 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的 5 个工作日。自 2019 年 9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9 日止,为本基金的第七个封闭期,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申购单笔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金额下限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如下,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40%

    100 万元≤M<500 万元 0.20%

    500 万元≤M 1000 元/笔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另注: 本基金从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销售服务费计提

    的计算公式可详见本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

    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

    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 A 类、或 C 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 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

    额不足 1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75%

    30 日≤Y<6 个月 0.50%

    6 个月≤Y 0%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A 类基金份

    额时收取。对于持续持有 A 类基金份额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 A 类基金份额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 A 类基金份额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持有期(Y)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50%

    Y≥30 日 0%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顺延至上述情形消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银行账户。

    5 转换业务相关内容

    5.1 转换费率

    (1)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构成。

    (2)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3)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人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次开放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开通与本公司旗下以下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序号 基金名称 代码 序号 基金名称 代码

    1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前端收费 121001

    后端收费 128001

    2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

    资基金

    前端收费 121002

    后端收费 128002

    3

    国投瑞银核心企业混合型

    121003 4

    国投瑞银创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端收费 121005

    后端收费 128005

    5

    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21009 6

    国投瑞银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端收费 121008

    后端收费 128008

    7

    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 121006

    后端收费 128006

    8

    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121012

    B 类份额 128012

    C 类份额 128112

    9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A 级份额 121011

    B 级份额 128011

    10

    国投瑞银瑞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1010

    11

    国投瑞银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0069

    C 类份额 000070

    12

    国投瑞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165

    13

    国投瑞银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000523 14

    国投瑞银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0556

    C 类份额 000557

    15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663 16

    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 000836

    I 类份额 000837

    17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000868 18

    国投瑞银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001904

    19

    国投瑞银信息消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845 20

    国投瑞银中证 500 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5994

    C 类份额 007089

    21

    国投瑞银锐意改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037 22

    国投瑞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119

    23

    国投瑞银恒泽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5725

    C 类份额 006553

    24

    国投瑞银精选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

    国投瑞银瑞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831 26

    国投瑞银岁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355

    27

    国投瑞银招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266 28

    国投瑞银进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04

    29

    国投瑞银国家安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838 30

    国投瑞银境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1907

    C 类份额 001908

    31

    国投瑞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2358 32

    国投瑞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20

    33

    国投瑞银兴颐多策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005499 34

    国投瑞银顺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64

    35

    国投瑞银顺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996 36

    国投瑞银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001499

    37

    国投瑞银沪深 300 指数量化

    增强

    A 类份额 007143

    C 类份额 007144

    38 国投瑞银顺祺纯债债券 007260 注:

    1)对于同时具有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业务的基金,仅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开通转换业务;对于下设不同级别或类别的基金份额的情况,单只基金的不同级别或类别的基金份额之间未开通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2)本公司已在直销渠道开通旗下基金跨 TA 转换业务,具体请见相关公告。

    3)代销机构开通本产品的转换业务情况,以代销机构的实际开通情况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电话:(0755)83575992 83575993

    传真:(0755)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杨蔓、贾亚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6.2 非直销机构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中信期货、东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蚂蚁基金销售、腾安基金销售、陆金所基金销售、盈米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等。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公告一次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若参加其他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各代销机构相关公告或本公司网站相关提示。

    (2)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为本基金第六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

    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9 年 9 月 17 日 15:00 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

    至下一个开放期。

    (3)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第一、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

    第二、连续两个开放期届满时,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五个开放期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ubssdic.com)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还

    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