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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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727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8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1)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621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9年8月20日

    至 2019年8月26日 止

    验资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年8月2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

    份额级别 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A

    银河沪深300指数增强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96,000.00 18,201,000.00 82,697,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040.02 260.02 1,300.04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64,496,000.00 18,201,000.00 82,697,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040.02 260.02 1,300.04

    合计 64,497,040.02 18,201,260.02 82,698,300.04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

    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5,000,100.02 5,001,100.02 10,001,200.0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75% 27.48% 12.0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作为发起资金提供

    方, 本基金管理人

    于2019年8月23日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 , 认 购 费 用 为

    1000元。

    作为发起资金提供

    方, 本基金管理人

    于2019年8月23日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

    本基金C类基金份

    额, 认购费用为0

    元。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

    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

    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年8月29日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

    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1,200.04 12.09% 10,001,200.04 12.09%

    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不少于 3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200.04 12.09% 10,001,200.04 12.09%

    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不少于 3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0860或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