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简称的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改长信 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简称的公告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5】1573 号准予注册,并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成立。
为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需求,同时提高本基金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投资者基金转换提供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拟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为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且适用的各项费率保持不变,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C 类基金份额仅接受场外申赎。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A 类基金份额,保持其代码不变,本基金申赎简称为“长信利泰”,变更后为“CXLTA”,代码仍为 519951;跨市场转托管简称由“利泰转托”修改为“CXLTZTA”,代码仍为 522951;设置分红方式简称由“利泰分红”修改为“CXLTHA”,代码仍为 523951。
变更后的基金简称自 2019 年 8 月 23 日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21 日
8 月 23 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一
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9 年 8 月 23 日
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因说明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暂停长信利泰混合 1 万以上的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利泰混合 A 长信利泰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951 007863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10,000.00 10,000.00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 (单位:人
民币元)
10,000.00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单
位:人民币元)
10,000.00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 2019 年 8 月 23 日起(含
2019 年 8 月 23 日)对长信利泰混合(交易代码:A 类 519951,C 类 007863)的大额申购
(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利泰混合的金额不超过 1 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长
信利泰混合的金额超过 1 万元,则 1 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 1 万元金额的部分本公司将
有权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长信利泰混合的金额超过 1 万元,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 1 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部分本公司将有权确认失败。
长信利泰混合 C(交易代码:007863)暂未开通定期定额申购和基金转换业务。
2.2 在长信利泰混合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长信利泰混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 1 万元(含 1 万元)以下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转换转出、赎回等业务。长信利泰混合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3 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4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cxfund.com.cn。
2.5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21 日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仅接受长信直销柜台委托方式,不开通网上交易。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5.1.2.1 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不通过场外非直销机构进行销售。
5.1.2.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不通过场内进行销售。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期间,本公司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公司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本公司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8 年 1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长信稳鑫三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长信稳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阅本基金的上述资料。
2、本公司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
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
(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及申购份额、赎回金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66(免长话费)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4、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件。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