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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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金鹰民安回报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69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8 月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鹰民安回报定开A 金鹰民安回报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6972 007735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7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9 年8 月5 日至2019 年8 月2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9 年8 月27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户) 2750

    份额级别 金鹰民安回报定开A 金鹰民安回报定开C 金鹰民安回报定开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511,426,908.64 97,244,602.03 608,671,510.6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元

    ) 192,717.82 33,489.85 226,207.67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511,426,908.64 97,244,602.03 608,671,510.67

    利息结转的份额 192,717.82 33,489.85 226,207.67

    合计 511,619,626.46 97,278,091.88 608,897,718.3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份 ) 0 0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无 无 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

    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位: 份) 0 20.02 20.0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0.000021% 0.000003%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9 年8 月29 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

    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份(含);

    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份(含)。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民安回报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9 年8 月29 日获

    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

    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12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

    一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

    的12 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

    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 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

    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

    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

    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件。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8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