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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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登记受

    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以下简称人行235号)的规定,基金公司应加强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识别,在建立或者维持业务关系时,采取合理措施了解非自然人客户的业务性质与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了解相关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并登记客户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同时了解、收集并妥善保存信息和资料,包括非自然人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及股东或者董事会成员登记信息等。根据此项规定,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特此提醒非自然人客户,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联系我司直销柜台或代销机构,并根据销售渠道的要求配合办理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信息的补充登记工作,完善相关证明材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感谢您的积极配合,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9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人行235号和相关规定为准。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