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汇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关于广发汇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汇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汇兴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655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0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汇兴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9 年度的第 4 次分红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2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116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7,580,907.23
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2,274,272.17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12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
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26 日
除息日 2019 年 11 月 26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11 月 28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
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2019 年 11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
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的第
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3 个月的期间。第二个封闭
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3 个月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
结束前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每个封闭期结束后,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
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9 年 11 月 26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
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
020-83936999 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 T+2 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 T 日)后(含 T+2 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 020-
83936999 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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