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ST信威”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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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ST 信威”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 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

    自 2019 年 8 月 1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ST 信威”(股票代码:600485)按

    照 2.37 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ST 信威”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待“*ST 信威”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按市场公允价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若有其他特殊情形或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