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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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起降低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更新基金

    托管人信息,管理费年费率由 0.70%降至 0.30%,托管费年费率由 0.20%降至 0.05%,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第 1、2 点由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将“十一、基金费用”中的“(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来的:“(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 0.7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 0.2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年费率 0.30%。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年费率 0.0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

    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三、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信息。四、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起生效。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修改内容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2、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在本公司网站

    (www.chinanature.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98-4800、021-60374800)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