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银创新
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兴业银
行开始办理本公司旗下中银创新医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718)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及办理程序等相关规则以兴业银行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 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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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0 万元)的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对该笔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不含 5,000 万
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本基金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和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同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货币市场基金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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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5、当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1、设 Y 为持有期限。当 Y<7 天时,赎回费率为 1.5%;当 7 天≤Y<30 天时,赎回费
率为 0.75%;当 Y≥30 天时,赎回费率为 0。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赎回费应全额归基金财产,持有期 7 日以上(含7 日)的,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除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则,对该持有人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程序、数量限制等进行调整,并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当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则和操作规范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表人:章砚
电话:(021)38834999
传真:(021)50960970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45 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5.2 其他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银平台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
银行网址:www.cib.com.cn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本次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信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信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存在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基金份额净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巨额赎回风险和基金资产净值较低的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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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基金产品相关公告信息以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信息为准,请您投资前认真了解、阅读产品信息,对自身投资决策承担责任。对天天基金平台展示的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官方客服95021。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