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打印

    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O)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3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基金名称 式基金中基金(O)

    基金简称 中银安康平衡养老三年

    基金主代码 009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安康平衡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公告依据 (O)基金合同》、《中银安康平衡养老目标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O)招募

    说明书》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号 证监许可【2019】2533 号

    自 2020 年 2 月 26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20 年 3 月 24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03-26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6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5,887,506.9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12,149.59

    人民币元)

    有效认购份额 35,887,506.96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12,149.59

    合计 35,899,656.55

    认购的基金份额 10,003,150.31

    (单位: 份)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占基金总份额比 27.86%

    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例

    基金管理人2020年 03月 17 日认购中银安康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其他需要说明的 基金(O),适用认购费率为 1000 元/笔 。

    事项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认购的基金份

    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认购的基金份额 50,359.1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单位:份)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占基金总份额比 0.14%

    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是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2020 年 3 月 27 日

    面确认的日期

    注:1、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

    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 0 至

    10 万份(含)。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

    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持有份额占基 发起份额总 发起份额占基 发起份 额

    数 金总份额比例 数 金总份额比例 承诺持 有

    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 10,003,150. 27.86% 10,003,150.27.86% 3 年

    有资金 31 31

    基金管理人高 - - - - -

    级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

    基金管理人股 - - - - -

    其他

    合计 10,003,150. 27.86% 10,003,150.27.86%

    31 31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询和

    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5566(免长途费)或 021-38834788 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

    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每笔基金份额持有期满 3 年后,基金份

    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的认

    购份额的 3 年持有期限到期日之后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本

    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 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