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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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签署的协议,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增加招商证券为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申购、赎回代码:“515671”,基金简称:“中银 100”,基金扩位简称:“中银中证 100ET”)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者可以通过申赎代理券商办理“中银

    100”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一、新增申赎代理券商

      代销机构 网站 客服电话

    招商证券 www.newone.com.cn 95565

      二、其他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咨询招商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了解相关情况。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