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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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19 年 7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 17:00 止(以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

    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9 年 8 月 19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莹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持有人大

    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7 月 23 日,即在 2019 年 7 月 23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投票表决。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

    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 2,097,441,976.23 份,占 2019 年 7 月 23 日权益登记日泰康安业政

    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 3,000,376,843.36 份的 69.91%。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

    (www.tk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2,097,441,976.23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律师费 3.0

    公证费 1.0

    合计 4.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

    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泰康安

    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实施情况

    1、赎回费率调整的安排

    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50% 7 日≤Y<30 日 0.10%

    30 日≤Y<180 日 0.10% Y≥30 日 0.00%

    180 日≤Y<365 日 0.05%

    Y≥365 日 0.00%

    注: Y 为持有期限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等于或长于 30 日、少于 3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计入

    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6 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以上每个月按照 30 日计算。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调整后赎回费率: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表所示。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Y<7 日 1.50%

    7 日≤Y<30 日 0.10% 7 日≤Y<30 日 0.10%

    Y≥30 日 0.00% Y≥30 日 0.00%

    注: Y 为持有期限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调整后赎回费率的执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即自 2019 年 8 月 19 日起,本基金将

    执行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除上述事项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赎回费率的相关内容。

    四、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样本),附件四《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说明》)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关于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泰康安业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