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5 月 9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科技创新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96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1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告依据 《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1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0 年 5 月 1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科技创新混合 A 建信科技创新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962 00896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转换转出业务
注:(1)建信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赎回、转换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在基金开放日,投资者提出的交易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 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赎回的净值为当日的净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赎回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赎回的净值为下一开放日的净值。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N) 费率
N < 7日 1.50%
赎回费率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 ≥ 180日 0
注:M 为认(申)购金额,N 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大于 30 日(含7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用的 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大于 3 个月(含)但少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将
赎回费用的 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大于 6 个月(含)但少于 1 年的基金
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2)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持有期限(N) 费率
N < 7日 1.50%
赎回费率 7日≤N<30日 0.75%
30日≤N<180日 0.50%
N ≥180日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对于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 7 日以上(含 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将不少于赎回费用的 25%归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及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则与操作规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
但本基金不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也不可以互相转换:
1) 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04
2) 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1408;C 类:002141
3) 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98
4) 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A 类:003022;H 类:511660
5) 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B 类:003392
6) 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94
7) 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00
8) 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27
9) 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3583;C 类:003584
10)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90
11)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681
12)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31
13)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O) 005217
14)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375
15)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455
16)建信荣元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0029
17)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530030;B 类:53103018)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1
19)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2
20)建信富时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A人民币:539003;C人民币:008706;
A 美元现汇:008707;C 美元现汇:008708
21)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H 类:960028
22)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H 类:960029
23)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000686;B 类:002753
24)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 8-10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 501105
25)建信深证基本面 6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16
26)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56
27)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090
28)建信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800
29)建信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180
30)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3680
31)建信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O)006581
32)建信福泽裕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O)A 类:005925;C 类:00592633)建信沪深 300 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530
34)建信易盛郑商所能源化工期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8135)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699
36)建信荣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830
37)建信睿阳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8344
38)建信睿信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8064
39)建信科技创新 3 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1098
40)建信中证沪港深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78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 TA 转换),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 TA 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1) 建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165309
2) 建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A 类:165310; C 类:
009208
3) 建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65312
4) 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 165313
5) 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165311;C 类:165314
6) 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165317
2、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3、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4、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 10 份,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仅开通 A/B两类份额间(基金代码:A 类份额:000693,B 类份额 003164)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A 类
不得低于 100 份,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B 类份额不得低于 500 万份;建
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代码:530014,B 类代码:531014)
直销柜台的转换业务,暂不适用于其他销售渠道;建信央视财经 50 指数分级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9 年 3 月 5 日起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
入业务,限制金额为 1000.00 元(含 1000.00 元),同时暂停办理场外份额向场内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具体请详见相关公告。
5、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法律件和公告。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5.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20 年 2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
回前,本基金管理人每周至少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
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余赎回申请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7)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站地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