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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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 2019 年 8 月 28 日起,农业银行开始代理销售中邮研究精选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7777)。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cn/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网址: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8 日

    国债指数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能够满足本基金的投资管理需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市场推出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修改为: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中证医药 100 指数收益率×30%+中证体指数收益率×30%+上

    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医药 100 指数收益率与中证体指数收益率,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主要基于以下因:

      中证医药 100 指数是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以沪深 A 股为样本空间,根据中证行业分类,从医药卫生行业和药品零售行业中挑选日均总市值前 100 位的公司股票组成样本股。中证医药 100 指数反映医药相关行业公司股票的走势,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标的。

      中证体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该指数选取新闻出版发行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提供体育服务、产品或劳务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代表性公司作为样本股,以反映化体育类上市公司股票的整体表

    现。

      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上证

    国债指数编制合理、透明、运用广泛,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能够满足本基金的投资管理需要。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或市场推出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 3 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因

      市场环境持续变化,本基金管理人秉承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则,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服务为目的,同时为了能够更好的应对市场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

      本基金为“健康娱”主题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与上证国债指数;本基金管理人现选择中证医药 100 指数与中证体指数替换了有的沪深 300 指数,保留了上证国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之一。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较于沪深 300 指数,中证医药 100 指数与中证体指数包含的成份股能够更好的覆盖“健康娱”主题所属行业,代表性更强,能够获得投资者更高的认可度。此外,中证指数库中未有与“健康娱”主题直接关联的相关指数,遂选择与本基金“健康娱”主题最为贴切的两只指数,即中证医药 100 指数和中证体指数变更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四、重要提示

      1、自 2019 年 9 月 3 日起本基金将采用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生效。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上述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形,本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公司将在下次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官方网址:www.post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