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6月27日起,光大证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序号基金名称简称适用基金代码
1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A/B620010/620011
二、业务范围
自2019年6月27日起,投资者可在光大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光大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重要提示:
1、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2、投资者可到光大证券销售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申购金额,具体办理事宜请以光大证券的安排为准。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2)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jysa99.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
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1日
于2019年07月10日直接计入
其基金账户,2019年07月11日起可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
方式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666-0666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
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9年07月08日15:00前)到
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
方式申请无效。
(3)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
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4)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
当天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根据《金元顺安沣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
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现金红利时,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
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为基金份额。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www.jysa99.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