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次分红公告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2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 6900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8月23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对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年度的第2次分红
截 止 基 准 日 基 金 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位:人民币元) 1.896
基准日基金可供 分 配利
润(单位:人民币元) 151,065,164.88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86
注:1、根据《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6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8月29日
除息日 2019年8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8月30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其现金红利将按2019年8月29日
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数, 于2019年8月30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于2019年9月2日后到各销
售机构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19年8月30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5元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可当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
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账户,包
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
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依据规定将其纳入养老金
账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账户, 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即可享受申购费率 1 折优惠。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如下:
单次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08%
100 万元≤M<200 万元 0.05%
200 万元≤M<500 万元 0.03%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非养老金客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如下:
单次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100 万元≤M<200 万元 0.50%
200 万元≤M<500 万元 0.3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投资人同日或异日多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当需要采取比例配售方式对有效申购金额进行部分确认时,投资人申购费率按照申购申
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存量份额持有人
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
基金申购费率。
4 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 本基金的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均为 1 份,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销售机构若有不同规定,以销售机
构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 1 份的最低限额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的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见下表: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 1.50%
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 0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扣除用于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对于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开放期赎回的份额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
为赎回费总额的 25%。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事宜以
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请关注销售机构公告或询问销售机构。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
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
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
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6 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 2005 号民生金融大厦 13 楼 13A
网址:www.msjy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sjyfund.com.cn 参阅《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的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网站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
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最后一日的次日,将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网
站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睿通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办理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阅本基金相关法律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 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但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
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
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
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2019 年 9 月 2 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为本基金的第二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
作日
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2019 年 9 月 30 日 15:00 以后暂停接受
办理本基
金的申购、赎回以及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5.风险提示: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需至下一开
放期方可赎回。
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