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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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9 年 11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东方红创新优选定开混合(场内简称:东证

    创优)

    基金主代码 16910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3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东方红创新优选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东方红创新优选

    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

    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15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9 年度第五次分红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525

    截止基准日基金的相关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 80,949,225.15

    润(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0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截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15 日,本基金可供分配收益为 80,949,225.15 元,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 10 份基金份额

    派发红利 0.2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27 日

    除息日 2019 年 11 月 28 日(场内) 2019 年 11 月 27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12 月 02 日(场内) 2019 年 11 月 29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本次收益分配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

    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仅现金分红一种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9 年 11 月 22 日),东证创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

    -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

    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次收益分配场内、场外均只能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网询本基金销售机构

    4、咨询方式

    (1)登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fham.com。

    (2)拨打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920 0808。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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