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平台开通定期定额申购、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降低申购起点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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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 销平台开通定期定额申购、转换(含定期定 额转换)业务、降低申购起点并开展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含)起在本公司直销平台开通东方红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份额代码:

    007262,C 类份额代码:007263,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同步降低本基金在直销平台的申购起点,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1.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含)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公告本基金暂停申购的时间除外。本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定期定额申购的起点金额为 200 元(含),不设交易级差。  二、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

      1.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含)起,本公司在网上直销平台开通本基金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E 类份额

    (代码 005058)的相互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在网上直销平台开通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

    额(代码 005056)、B 类份额(代码 005057)转换转出(不含定期定额转换)至本基金的业务;在直销

    柜台开通本基金与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代码 005056)、B 类份额(代码 005057)的相互转换

    (不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的时间除外。

      2.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含)起,本公司在网上直销平台和直销柜台开通本基金与下列基金之间的

    转换业务。其中,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仅支持转换转出至本基金及下述列表中的其余基金,不支持转换转入;列表中其余基金支持与本基金在网上直销平台的相互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以及在直销柜台的相互转换(不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暂停申购、赎回的时间除外。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东方红 6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 6 个月定开纯债 001906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稳添利纯债 002650

    东方红益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益鑫纯债 A 003668

    东方红益鑫纯债 C 003669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A 001945

    东方红信用债债券 C 001946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A 001862

    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C 001863

    东方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汇阳债券 A 002701

    东方红汇阳债券 C 002702

    东方红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红汇利债券 A 002651

    东方红汇利债券 C 002652

      三、申购起点降低事项

      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含)起,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申购

    业务的,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最低金额由单笔 1,000 元降低至单笔 10 元。

      四、费率优惠活动

      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含)起,本公司在直销平台(含网上直销平台及直销柜台,下同)开展基金费

    率优惠活动如下: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将持有的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E 类份额(代码 005058)转换为本基金时,若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在申购补差费率基础上实施 4 折优惠。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或本公司直销柜台将持有的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A 类份额(代码

    005056)、东方红货币市场基金 B 类份额(代码 005057)转换为本基金时,若申购补差费率不为零,在申购补差费率基础上实施 4 折优惠。

      3.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平台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时,优惠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申购费率的 4 折执行。若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享受优惠费率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 0.6%执行;若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申购费率低于 0.6%,则申购费率按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4.对于通过直销中心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其在参与转换费率优惠活动时,申购费率按照“除养老金客户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计算。

      5.若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申购适用固定费用的,则应适用固定费用,不适用费率折扣优惠。  五、风险提示

      1.本公告仅针对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申购、转换(含定期定额转换)业务、降低申购起点并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相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等信息披露件。

      2.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在办理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充分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3.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4.如有疑问,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公司网站:http://www.dfham.com

      (2)公司客服热线:400-920-0808

      本公告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