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利得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C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
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 年 4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
基金简称 500 增强 LO
基金主代码 50200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2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基金合同》、《西部
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招募说
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 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强 A(场内简称:500 增强 强 C
LO)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2000 00930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 是 是
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申购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元(含申购费),已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金额的限制。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本基金 C 类份额仅支持场外申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 份的,在赎回时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销售机构处托管的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等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0 份时,登记结算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3.本基金 C 类份额仅支持场外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份额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 0.00%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包括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网点、数额限制、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询。
5.2 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由代销机构自行负责。
5.3 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4 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含定投申购费)。
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5 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
5.6 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 T+2 日起询申购成交情况。
5.7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9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3 号楼 11 层(邮编 200127)
客服电话:400-700-7818
联系人:陈眉媚
网址:www.westleadfund.com
传真:(021)38572860
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询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6.2 场外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包括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具体网点、数额限制、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进行询。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0 年 4 月 13 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
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C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www.westlead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基金合同》、《西部利得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招募说明书(更新)(2020 年 4 月)》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 C 类份额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westleadfund.com 或拨打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7818 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