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新城控股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新城控股股票估值
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8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股票“新城控股”(代码:601155)进行估值调整,调整后的估值价格为25.21元/股。
自2019年7月8日开始,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均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在“新城控股”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对其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100,000.00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100,000.00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因说明
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财通收益增强债券A财通收益增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720003003204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100,000.00100,000.00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100,000.00100,000.00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10日起,暂停受理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不含10万元)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万元,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大额申购相关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日常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阅《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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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