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19年2月1日证监许可[2019]178号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登记机构为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含认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购申请2
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认购费)。
7、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投资人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前本公司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12、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即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安排做适当调整。
15、本公告仅对“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3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7、各发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对本基金而言,即在开放期内当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2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因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在此特别提示投资者,本基金法律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4
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建议基金投资人在选择本基金之前,通过正规的途径,如: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者通过销售机构,对本基金进行充分、详细的了解。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
19、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5
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季开鑫定开债
基金代码为:
平安季开鑫定开债A:007053
平安季开鑫定开债C:007054
平安季开鑫定开债E:007055
2、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以每个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在每个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仅在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开放期:每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指每年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及11月10日(包括该日),若上述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首个开放日为该非工作日的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开放期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封闭期: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封闭期,即每个开放期结束后的次日至下一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的前一日。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最近一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前一日。
本基金采取每年固定日期开放的模式,因此每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不会根据上一个封闭期结束之日次日起3个月后的对应日的变化而变化。投资者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的相关公告,在指定日期内提出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
开放期举例: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1日生效,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近6
一个开放期的首个开放日为2019年5月10日。如本次开放期为10个工作日,则本次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为2019年5月23日(5月11、12、18、19日为节假日)。本基金的下一个封闭期为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8月11日。以此类推。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1.00元人民币
6、投资目标
在谨慎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本基金追求基金产品的长期、持续增值,并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7、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赵杨
联系电话:0755-22166574
客服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9709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联系电话:021-20665952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com
(6)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14、15、16、41、8
44、45、4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14、15、16、41、44、45、46 层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
联系人:董旭
联系电话:021-38633116
客服电话:95511 转1
传真:021-50475630
网址:http://life.pingan.com
如果本基金后续调整销售机构的,基金管理人将会刊登关于本基金调整销售机构的公告。
销售机构在各销售城市的销售网点及联系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9、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9日公开发售。在上述时间段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本基金募集份额规模最低为2亿份,募集金额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4)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5)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9
(6)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基金份额类别
(1)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不同的类别。其中A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类、E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和E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2)本基金暂不开通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相互转换规则,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3、认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表1: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金额(M,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50万 0.30%
50万≤M<100万 0.20%
M≥100万 每笔1000元
/p>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9)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515)
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7)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09)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10)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64)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65)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049)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304)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48)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82)
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37)
平安睿享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450)
平安睿享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451)
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598)
平安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599)
平安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02)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390)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391)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626)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403)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404)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84)
平安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085)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113)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114)
平安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032)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486)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487)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639)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640)平安合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95)
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27)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66)
平安合慧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96)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97)平安合锦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412)平安合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632)
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77)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750)
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751)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024)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717)
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286)
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6)
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8)
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7)
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22)
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16)
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64)
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488)
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177)
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5)
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6)
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971)
平安惠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16)
平安惠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8899)
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44)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27)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828)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6851)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754)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755)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5756)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86)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87)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6988)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017)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18)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7019)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214)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215)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868)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869)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100)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101)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457)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458)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720)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721)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34)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35)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6932)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6933)
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960)
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97)
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7082)
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7083)
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884)等。
(注:同一基金产品的A、C、E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定期开放的基金在处于开放状态时可参与转换,封闭时无法转换。
(2)办理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基金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的基本规则
a)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b)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进行。
c)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d)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e)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f)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4)转换限额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5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5份。留存份额不足5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或转换。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投资者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实际操作中,在不低于前述最低限额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询申购确认结果。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办理机构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5)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渠道定投申购本基金如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其他销售机构如实行定投申购优惠费率,以销售机构为准,请投资人参见其他销售机构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网上交易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该因素消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7、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
不得低于 5 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 5 份。留存
份额不足 5 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8、 以上转换费率和则以各个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
以及业务安排等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
。投资者投资基金管理人“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实际操作中,在不低于前述最低限额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2)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询申购确认结果。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办理机构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5)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渠道定投申购本基金如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其他销售机构如实行定投申购优惠费率,以销售机构为准,请投资人参见其他销售机构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网上交易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该因素消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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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7、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
不得低于 5 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 5 份。留存
份额不足 5 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8、 以上转换费率和则以各个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
以及业务安排等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
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该因素消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
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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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9日
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7、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
不得低于 5 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 5 份。留存
份额不足 5 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8、 以上转换费率和则以各个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
以及业务安排等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
关业务规则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
名称: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直销电话: 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 0755-23990088
联系人: 郑权
网址: 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媒介,披露前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14
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的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
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
媒介,披露前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14
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的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
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
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
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
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
关条款处理。
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者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 平
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22627627 咨
15
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
可达到或者超过 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
律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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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