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收益支付方式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调整收益支付
方式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 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以
下简称“《 托管协议》”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对旗下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调整收益支付方式,并
修改《 基金合同》 、 《 托管协议》 部分条款。
具体修订详见附件《 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
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 、 《 托管协议》 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阅修订后
的《 基金合同》 、 《 托管协议》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48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
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7 日
附件: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1、基金合同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
小数点后第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的, 7 日
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 0.001%,百分号
内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估值程序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
小数点后第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 7 日
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 7 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 0.001%,百分号
内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
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
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
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收益支付时,
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
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
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
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收益分配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
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
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
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
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
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
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
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
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月例行对上月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
不再另行公告。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日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
不再另行公告。
2、托管协议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则,每
日( T 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 T-2 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金额与 T-
3 日基金转换入申请对应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 T-1 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与 T-3 日基
金转换出申请对应金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
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 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
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
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将划
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T 日 10:00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则,每
日( T 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与应付资金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
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
在 T 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
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
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 日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
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T 日 10:00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
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
(七)关于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应当按照本部分的规定或其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
方书面共同确认的方式执行。
九、基金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
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
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月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
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收益支付时,
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
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
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
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
间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月例行对上月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月例行的收益结
转不再另行公告。 (二)收益分配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
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
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
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
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
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
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
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
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
间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
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日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
转不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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