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打印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26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0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9年7月10日

    赎回起始日2019年7月10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9年7月10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9年7月10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A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268800268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注:本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起始日的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对应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三个月后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前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包含该日)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第十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15日和2019年7月16日。

    自2019年7月17日(含)至2019年10月17日(含)为本基金的第十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时除外。2019年7月16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不列入基金财产。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备注

    M

    10000000.80%-

    1000000

    =M

    50000000.50%-

    5000000

    =M1000

    /

    -

    注:-

    3.2.2后端收费

    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所收取的赎回费,基金管理人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所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其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赎回费率见下表:

    A

    级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N

    7

    1.50%

    7

    =N

    365

    0.10%

    1

    =N

    2

    0.05%

    2

    =N0.00%

    B/C

    级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N

    7

    1.50%

    7

    =N

    30

    0.10%

    30

    =N0.00%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以此类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转换申请人承担。

    (1)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为申购费用高的基金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收取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为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时,不收取补差费。(2)转出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具体赎回费率、申(认)购费率、转换费率及计算公式详见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目前本基金在本公司开通以下基金的转换:

    000743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2023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2024红塔红土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5231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5232红塔红土盛通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6547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6548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4708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4709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2717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2718红塔红土盛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2709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

    002710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

    (2)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②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则。

    ③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④投资者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3)转换限额

    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代销机构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该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当投资者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相应基金的最低持有份额时, 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基金分红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2场外代销机构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场内销售机构

    -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述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十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阅本基金相关法律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3)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为本基金的第十个开放期,在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2019年7月16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8日

    403,938.53 49.82

    其中:股票 87,403,938.53 49.82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1,339,058.00 40.66

    其中:债券 71,339,058.00 40.6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500,000.00 2.5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695,737.09 6.10

    8 其他资产 1,504,106.54 0.86

    9 合计 175,442,840.16 100.00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557,691.65 2.28

    C 制造业 25,992,720.00 16.6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4,947,000.00 3.17

    应业

    E 建筑业 2,185,000.00 1.40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535,816.22 2.9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39,603.76 0.03

    J 金融业 40,331,140.00 25.88

    K 房地产业 3,163,800.00 2.03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51,166.90 1.70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7,403,938.53 56.09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24,000 10,987,640.00 7.05

    2 600887 伊利股份 235,000 7,851,350.00 5.04

    3 601939 建设银行 800,000 5,952,000.00 3.82

    4 601288 农业银行 1,500,000 5,400,000.00 3.47

    5 600036 招商银行 140,000 5,037,200.00 3.23

    6 601988 中国银行 1,000,000 3,740,000.00 2.40

    7 601009 南京银行 430,000 3,551,800.00 2.28

    8 601398 工商银行 600,000 3,534,000.00 2.27

    9 601088 中国神华 170,000 3,464,600.00 2.22

    10 600585 海螺水泥 80,000 3,320,000.00 2.13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77,182.40 0.6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755,490.00 7.5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755,490.00 7.54

    4 企业债券 286,385.60 0.1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58,220,000.00 37.36

    9 其他 - -

    10 合计 71,339,058.00 45.78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70402 17农发02 100,000 10,045,000.00 6.45

    2 111915070 19民生银行 100,000 9,709,000.00 6.23

    C070

    3 111912013 19北京银行 100,000 9,707,000.00 6.23

    C013

    4 111908049 19中信银行 100,000 9,704,000.00 6.23

    C049

    4 111918041 19华夏银行 100,000 9,704,000.00 6.23

    C041

    5 111910209 19兴业银行 100,000 9,698,000.00 6.22

    C209

    5 111917035 19光大银行 100,000 9,698,000.00 6.22

    C035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无。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5.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注:无。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无。

    5.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无。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无。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19民生银行C070(代码:111915070)为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前十大持仓,2018年11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如下违法违规事实处以罚款3160万元:(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三)同业投资、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四)本行理财产品之间风险隔离不到位;(五)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六)票据代理未明示,增信未簿记和计提资本占用;(七)为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保本承诺。

    本基金基金经理根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19民生银行C070进行了投资,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除19民生银行C070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835.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01,406.9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96,863.6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04,106.54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起式A 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

    发起式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9,074,380.47 1,058,875.7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40,937,167.95 36,419.7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6,760.12 48,299.12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9,964,788.30 1,046,996.41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项目 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起 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

    式A 起式C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9,000,809.22 1,000,09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9,000,809.22 1,000,09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 5.96 0.66

    份额比例(%)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承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诺持有期限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 10,000,899.22 6.62 10,000,899.22 6.62 3年

    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 - 0.00 - - -

    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49,607.67 0.03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0.00 - - -

    其他 2,774.23 0.00 - - -

    合计 10,053,281.12 6.66 10,000,899.22 6.62 3年

    注:1、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2、本基金发起式资金提供方仅为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基金

    管理人股东和其他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不属于发起份额。

    §9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持有基金份额

    者类 比例达到或者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序号 超过20%的时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间区间

    机构 1 2019-04-01至 10,000,899.22 - - 10,000,899.22 6.62%

    2019-06-02

    2 2019-06-03至 - 70,454,813.33 - 70,454,813.33 46.66%

    2019-06-30

    3 2019-06-03至 - 70,454,813.33 - 70,454,813.33 46.66%

    2019-06-30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可能出现大额赎回导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投资者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

    9.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备件目录

    10.1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件;

    2、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10.2存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801

    10.3阅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或在营业期间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

    阅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取得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

    客服热线:4001-666-916(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htamc.com.cn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