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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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7月4日起,按照31.12元每股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代码:601155)”进行估值。自前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则上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若有其他特殊情形或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的,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