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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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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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 2020 年 3 月 31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太平恒睿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91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3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太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太平恒睿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等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0 年 4 月 1 日
2.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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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
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1)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相同。对于在销
售机构费率优惠期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提交的定投业务申请,可适用不同
的申购费率。具体实施的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2)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各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申购日及固定的
扣款金额,该扣款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每期申购
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 元,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4)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
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询和赎回起始日为 T+2 工作日。
投资者在本基金开放赎回后,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
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
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4.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网上交易
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询。本公司网址
www.taipingfund.com.cn。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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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肯
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
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汇林
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将及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
公示
4.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详细阅读披露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太
平恒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还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或相关销售机构阅本基金相关法律件或资料。
(2) 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
的投资人,敬请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61560999、 400028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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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网站(www.taipingfund.com.cn)询相关事宜。
(3)有关本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
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件,并选择
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