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瑞丰鼎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北信瑞丰鼎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 名称 北信 瑞丰 鼎盛 中短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简称 北信 瑞丰 鼎盛 中短 债
基金 主代 码 009196
基金 运作 方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20 年 4 月 29 日
基金 管理 人名 称 北信 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名 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北信 瑞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告 依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公开 募集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以下 简称 《信息 披露 办法 》)等法 律 法规 以及 《北信
瑞丰 鼎 盛 中 短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北 信 瑞 丰 鼎 盛
中 短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申购 起始 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
赎回 起始 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
转换 转入 起始 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
转换 转出 起始 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
定期 定额 投资 起始 日 2020 年 5 月 28 日
下属 分级 基金 的基 金简 称 北信 瑞丰 鼎盛 中短 债 A 北信 瑞丰 鼎盛 中短 债 C
下属 分级 基金 的交 易代 码 009196 009197
该 分 级 基 金 是 否 开 放 申 购 、
赎 回(转 换、定 期定 额 投资 ) 是 是
注:-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 元,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各销售机构对最低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
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 0.35%,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费用 类别 申购 金额 (含申 购费 ) 申购 费率
A 类基 金份 额申 购费
100 万元 (不含 )以下 0.35%
100 万元 (含)— —500 万 元(不 含) 0.10%
500 万元 (含)以 上 每笔 1000 元
C 类基 金份 额申 购费 0
3.2.2 后端收费
持有 期限 (N) 申购 费率 备注
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并应在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进行公告。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因技术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7、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不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若某投资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 1 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 1 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赎回费率,最高赎回费率不超过 1.5%,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费用 类别 投资 者持 有基 金时 间 赎回 费率 赎回 费计 入基 金财 产的
比例
赎回 费
持有 期限<7 日 1.50% 全额 计入 基金 资产
7 日≤持有 期限<30 日 0.10% 25%计入 基金 资产
持有 期限≥30 日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如有)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通过本公司柜台及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费用参照本公司基金转换相关业务规则。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北信瑞丰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A 代码:000744,北信瑞丰稳定收益 C 代码:000745)、北信瑞丰鼎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北信瑞丰鼎利 A 代码:004564,北信瑞丰鼎利 C 代码:005193)、北信瑞丰宜投宝货币市
场基金(北信瑞丰宜投宝 A 代码:000871,北信瑞丰宜投宝 B 代码:000872)、北信瑞丰现金添利货币
市场基金(北信瑞丰现金添利 A 代码:000981,北信瑞丰现金添利 B 代码:000982)、北信瑞丰健康生
活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056)、北信瑞丰平安中国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154)、北信瑞丰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866)、北信瑞丰中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1829)、北信瑞丰稳定增强偏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代码:002194)、北信瑞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123)、北信瑞丰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2745)、北信瑞丰兴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
004829)、北信瑞丰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5376)、北信瑞丰量化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7808)、北信瑞丰鼎丰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04557)、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04352)。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
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中心 A 座 6 层
电话:400-0617-297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史晓沫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农商银行、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安信证券、湘财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信达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平安证券、国都证券、东方财富证券、联储证券、新兰德、厦门鑫鼎盛、诺亚正行、深圳众禄基金、天天基金、好买基金、蚂蚁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浦领基金、汇成基金、植信基金、汇付基金、上海基煜、伯嘉基金、陆金所基金、盈米财富、奕丰金融、中证金牛、肯特瑞基金、大连网金、万家财富、方德保险。
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方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 2020 年 5 月 28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各基金销
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1-7297)、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xrfund.com)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件。
特此公告。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