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银聚增富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43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0 年 4 月 8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元) 1.067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
位:元) 278,711,853.34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53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0 年度第 1 次分红
注:根据《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除息日 2020 年 4 月 1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0 年 4 月 1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确定日:2020 年 4 月 13 日;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
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0 年 4 月 15
日起可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
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
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
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0 年 4 月 13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通过上
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本公司官网询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 如希望修改
分红方式, 请务必在 2020 年 4 月 10 日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到销售网点办理设置分红方式
业务。 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请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
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
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
管理人网站(www.boscam.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相关
事宜。
(7)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