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
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补充协议,兴业银行自 2020 年 1 月 2 日起开始销售本公司旗
下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债
指数 A,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8402;C 类基金份额简称:中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债指数 C,C 类基
金份额代码:008403;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兴业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及其他相关业务。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0 年 1 月 13 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网址:www.cib.com.cn
客服电话:95561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75 号 24 楼 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002-1003 室
法定代表人:章飚
网址:www.ztzqzg.com
客服电话:400-821-080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