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基金开展转换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旗下基金开展转换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旗下基金开展转换业务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基本情况
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
转换业务。
本公司以下基金将开通转换业务: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 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A 新沃通宝 A 001916
2 新沃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B 新沃通宝 B 002302
3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新沃通利纯债 A 003664
4 新沃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新沃通利纯债 C 003665
5 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沃通盈灵活配置混合 002564
注: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件。
二、开放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上述业务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开通转换业务渠道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中国电子大厦 B 座 1616 室
电话:010-58290666、010-58290627
传真:010-58290555
四、日常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8)单笔基金转换业务需同时满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相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转出的份额限制以其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最低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相关规定为准。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转入的金额限制以其转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的最低申购起点相关规定为准。
(9)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者 T 日的基金转换
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10)发生各《基金合同》约定的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具体份额计算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1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费率优惠方案
(1)费率优惠期限
自 2020 年 5 月 20 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直销柜台办理
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2)费率优惠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进行上述基金的转换,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六、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请详见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者遵循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规定。
(3)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4)本活动的解释权归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5)关于费率优惠的相关事项若有调整,本公司将及时公告,届时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98-9988
网站:www.sinvofund.com
新沃基金提醒广大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风险类型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