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记卡电子交易业务的公告

    打印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记卡电子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自 2020 年 4 月 8 日起恢复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建设银行”)借记卡的基金电子交易业务,持有建设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包括网上交易和微信交易),办理本公司旗下开通电子交易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合并简称为“产品”)的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产品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相关产品且持

    有建设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产品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基金电子交易相关业务且处于开放状态的产品。如有不适用的产品,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三、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根据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申购(参与)、赎回(退出)、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信息询、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电子交易各项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投资者权益须知》、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计划说明书、电子交易协议、相关规则等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68‐6688)咨询相关信息。

    五、风险提示

    1、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产品资产,但不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注意投资风险。

    2、投资者申请使用电子交易平台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协议和规则,了解电子交易平台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电子交易平台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各产品法律件、本公司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为准。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