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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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5 月 11 日起,调整本基金收益分配章节的表述,并相

    应修订《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及《鹏扬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内容 内容

    第十 三、基金收益分配则 三、基金收益分配则

    六部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分 基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基金每次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基金每次

    金的 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基金可供分 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基金可供分配

    收益 配利润的 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与分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指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

    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件。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自 2020 年 5 月 11 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

    话(400-968-6688)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前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