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00636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10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9年1月15日
赎回起始日2019年1月1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9年1月15日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存续期间,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上述业务申请的,将被视为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上述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和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上述限制外,基金管理人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单日申购金额等暂不设上限,如有调整,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且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基金规模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以及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可多次申购,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元1.5%
100万元≤M〈200万元1.0%
200万元≤M〈500万元0.30%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注: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时,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以下费率优惠,费率优惠实施时间或实施方案如有调整,本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公告。
(1)直销中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如基金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的,则按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的,申购优惠费率4折起,但不低于0.6%,单笔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含本数)。如果支付银行有更低限额规定的,以该支付银行的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每个工作日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7天2.00%
7天≤N〈30天1.00%
30天≤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
注:对持有期少于30天(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天以上(含)且少于3个月(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有期在3个月以上(含)且少于6个月(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6个月以上(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月”指的是30个自然日,“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详情请登陆该网上直销交易平台询。
(2)本业务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申购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由于销售机构关于具体扣款方式和日期的规定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4)投资者应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金额,该金额应不低于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以及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10元),扣款金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高于10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销售机构可以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各销售机构关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费率优惠活动以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该平台日常申购业务费率优惠,即申购优惠费率4折起,但不低于0.6%,单笔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含本数)。如果支付银行有更低限额规定的,以该支付银行的规定为准。
(6)投资人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日期,申购以实际提交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个工作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个工作日起询定期定额投资的确认情况。
6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中,直销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仅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SO3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6楼
法定代表人:郭
电话:021-53682888
传真:021-53682755
联系人:沈娴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honyfunds.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业务规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张宇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网址:www.htsc.com.cn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经本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华泰证券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华泰证券开展的相关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及后续调整,敬请投资人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提示。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9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yfunds.com)阅本基金相关法律件,还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登记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2日
传真:021-53682755
联系人:沈娴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honyfunds.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定
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业务规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
及时公告。
6.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
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
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2)经本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机构广发证券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广发证券开展的
相关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
体规定及后续调整,敬请投资人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提示。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12月27日《上海证券
报》上的《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弘毅远方
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onyfunds.com)阅本基金相关法律件,还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
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
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
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
资者应及时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登记机构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
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5)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
销售机构的规定。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
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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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000651 格力电器 325,000 15,343,250.00 4.05
9 002304 洋河股份 110,000 14,346,200.00 3.79
10 002595 豪迈科技 645,000 13,319,250.00 3.52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11,241,324.60 2.9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905,875.20 6.5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4,905,875.20 6.5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6,147,199.80 9.55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18005 国开1701 199,020 19,903,990.20 5.26
2 019611 19国债01 69,960 6,993,201.60 1.85
3 108603 国开1804 49,770 5,001,885.00 1.32
4 019544 16国债16 42,460 4,248,123.00 1.12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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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票期权交易情况说明
5.11.1 本期股票期权投资政策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基金本着谨慎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适度参与股
票期权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权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
况及对期权的估值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权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
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
5.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票期权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类型 持仓
量
权利金市值
(卖出方以
负值列示)
公允价值变
动
10001760 50ET沽4月2550 卖出认沽 50 -3,900.00 6,905.00
10001762 50ET沽4月2650 卖出认沽 300 -57,600.00 72,657.00
10001763 50ET沽4月2700 卖出认沽 100 -30,400.00 52,536.00
10001764 50ET沽4月2750 卖出认沽 200 -89,800.00 93,165.00
股票期权投资本期收益 1,740,398.06
股票期权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248,499.00
5.11.3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指标
股票期权业务的风险指标包括:投资规模和比例限额、风险限额、保证金风险率等。
5.11.4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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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合约,一般以股票期权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
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
5.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
票。
5.12.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823,083.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51,726.89
5 应收申购款 37,771.35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2,812,581.74
5.12.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2.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5.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92,911,468.5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911,745.0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55,175,200.9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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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9,648,012.67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800.08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800.08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2.94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申购、赎回或转换本基金的情况。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单位:份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
发起份
额承诺
持有期
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金 10,000,800.08 2.94% 10,000,800.08 2.94% 3年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
员
- - - - -
基金经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800.08 2.94% 10,000,800.08 2.94% -
§9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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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单位:份
投资
者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况
序 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20%的
时间区间
期初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比
机构
1 20190101-20190331 100,007,00
0.00 0.00 0.00 100,007,00 0.00 29.44%
2 20190101-20190331 100,007,00
0.00 0.00 0.00 100,007,00 0.00 29.44%
产品特有风险
1、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可能会影响基金投资的持续性和稳
定性,增加变现成本。同时,按照净值计算尾差处理规则可能引起基金份额净值异常上
涨或下跌。
2、赎回申请延期办理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条件,导致同
期中小投资者小额赎回面临部分延期办理的情况。
3、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的风险
单一持有基金比例过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可能引起基金资产总净值显著降低,
从而使基金在投资时受到限制,导致基金投资策略难以实现。
9.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0 备件目录
10.1 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
件;
2、《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 1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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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
见书;
8、报告期内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
公告的稿。
10.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10.3 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阅备件,在支付工本费
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件的复印件。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onyfunds.com阅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