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关于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基金代理销售协议,民生证券自2019年6月6日起办理中航军民融合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926、C类:004927)的销售相关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avicfund.cn
客服电话:400-666-2186
二、业务办理
投资者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费率优惠政策、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上述销售机构有规定,各销售机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本公司。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6月5日
)是是
注:(1)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9日。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类不同的类别。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投资者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M〈5000000.80%A类基金份额
500000〈=M〈30000000.50%A类基金份额
3000000〈=M〈50000000.30%A类基金份额
5000000〈=M1000元/笔A类基金份额
-0C类基金份额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
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相同。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A类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7天以内1.50%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0.75%
30天以上(含30天)0
C类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7天以内1.50%
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0.75%
30天以上(含30天)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3)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名称: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
法定代表人:洪正华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010-57809529
传真:010-57809534
联系人:杨娜
网址:www.avicfund.cn
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封闭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询《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0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二季度,宏观经济并未延续一季度的良好表现,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投资稳中略降,消费弱势趋稳,外贸形势不容乐观。制造业投资低位震荡,基建投资托底作用不明显,地产投资下行压力显现,投资回升动力不足;消费虽然不够强劲,但总体稳定,仍是支撑经济的重要动力;贸易摩擦背景下,外贸形势依然严峻。美联储货币政策放松预期逐步增强,海外因素对国内货币政策的掣肘显著弱化。面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央行审时度势及时调整货币政策导
向,为宏观经济运行创造了良好的货币环境。在央行货币政策呵护下,尽管金融市场面临信用环境变化及半年末因素的影响,市场流动性整体处于较为宽松的状态,市场资金价格稳中趋降。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及货币政策导向的变化,二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整体呈现先上后下的格局,但债券市场信用分化有所加剧。二季度,本基金继续把控制风险放在投资管理的重要位置,在重点关注信用风险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将利率债和同业存单作为主要配置品种,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久期和杠杆水平,以增厚投资组合收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航瑞景3个月定开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96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4%;截至本报告期末中航瑞景3个月定开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8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4%。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347,931,800.00 98.48
其中:债券 347,931,800.00 98.48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 -
金融资产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18,589.12 0.34
8 其他资产 4,157,954.64 1.18
9 合计 353,308,343.76 100.00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79,370,800.00 88.3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3,752,000.00 58.1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463,000.00 3.31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58,098,000.00 18.38
9 其他 - -
10 合计 347,931,800.00 110.08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80309 18进出09 300,000 31,005,000.00 9.81
2 180214 18国开14 300,000 30,702,000.00 9.71
3 190203 19国开03 300,000 29,808,000.00 9.43
4 111906093 19交通银行 300,000 29,109,000.00 9.21
C093
5 111980823 19稠州商行 300,000 28,989,000.00 9.17
C020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无
5.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无
5.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19交通银行C093(代码:111906093)、19稠州商行C020(代码:111980823)、15长春农商二级(代码:1521010)为中航瑞景3个月定开债券基金的前十名债券。
2018年11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对交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未洁净转让、理财资金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未尽职调并使用自有资金垫付承接风险资产、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本行存款规模、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信贷资金违规承接本行表外理财资产、理财资金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部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现场检配合不力、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和风险评估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合计罚款740万元。
2018年11月29日,中国银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挪用于购房、信
贷资金挪用于购买股票、违规办理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虚增存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罚款180万元;2018年12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未准确计量风险、计提资本与拨备、同业资金投向违规、理财产品管理不合规、理财投资非标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规避监管要求、同业资金违规转存协议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罚款610万元。
2018年8月30日,吉林银监局对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违规转让、违规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提供质押担保且会计核算不准确等违法违规行为,合计罚款70万元。
本基金投资19交通银行C093、19稠州商行C020、15长春农商二级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
中航瑞景3个月定开债券基金除19交通银行C093、19稠州商行C020、15长春农商二级外,投资的前十名债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无
5.10.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157,954.6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57,954.64
5.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中航瑞景3个月定开A 中航瑞景3个月定开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00,000,000.00 1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000,000.00 10,000,000.00
§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间买入/申购总份额 0.00
报告期期间卖出/赎回总份额 0.00
报告期期末管理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10,000,000.00
报告期期末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 3.23
额比例(%)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持有份额占 发起份额占 发起份额承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发起份额总数 基金总份额 诺持有期限
比例(%) 比例(%)
基金管理人固有 10,000,000.00 3.23 10,000,000.00 3.23 不少于3年
资金
基金管理人高级 - - - - -
管理人员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0,000.00 3.23 10,000,000.00 3.23 -
§9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投资
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
别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比
的时间区间
机构 1 20190401-20190630 300,000,000.00 0.00 0.00 300,000,000.00 96.77%
个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秉承谨慎勤勉、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充分披露则,公平对待投资者,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当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时,由此可能导致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超出基金管理人允许的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的申购申请不被确认的风险;
(2)极端市场环境下投资者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应对赎回申请的风险;
(3)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引发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4)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在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时,可能拥有较大话语权;
(5)极端情况下,持有基金份额占比较高的投资者大量赎回后,可能出现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而面临的转换基金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9.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票,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参与股票的投资。
§10备件目录
10.1备件目录
9.1.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件
9.1.2《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9.1.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1.5报告期内中航瑞景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1.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件
10.2存放地点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78、80号11层1101内1105室10.3阅方式
9.3.1营业时间内到本公司免费阅
9.3.2登录本公司网站阅基金产品相关信息:www.avicfund.cn
9.3.3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垂询:400-666-2186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