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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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一致,决定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简称:“国融融银A”;A类基金代码:“006009”)在银河证券开通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购、定投费率优惠

    1、申购、定投费率优惠内容

    1)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手机app端申购、定投国融融银A,申购、定投费率享费率1折优惠,无最低费率限制;

    2)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申购、定投国融融银A,申购、定投费率享费率4折优惠,

    折后不低于0.6%;

    3)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柜台定投国融融银A,定投费率享费率8折优惠,折后不低于

    0.6%。

    申购、定投费率为固定费率的不享折扣优惠,按费率执行,且仅限前端收费模式。(费率指国融融银A公开法律件中注明的费率)

    2、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期限

    费率优惠自2019年5月7日起开始,具体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银河证券所有,有关申购、定投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公司或银河证券官方网站的有关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国融融银A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法律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机构名称网址客服热线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www.chinastock.com.cn95551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gowinamc.com400-819-009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19-0098(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如资产支持证券风险、其他投资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4

    一、本次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国融融信消费严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认购费)。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调整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的2个工作日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定量与定性投资相结合的模式,通过大类资产配置和优质大消费企业的严格筛选,力争为投资者带来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7、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8、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销售机构与销售地点

    (1)直销中心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及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5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10、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最长不超过3个月。

    (2)本基金的发售期为自2019年5月27日到2019年6月14日。在发售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基金募集期满,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规定在办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本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募集资金利息的数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得动用。 6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认购费率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A类份额认购费率按照认购金额递减,即认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认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40%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