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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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749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前端收

    费)

    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后端收

    费)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7497007498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号证监许可[2019]906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9年7月1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4,092

    份额类别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

    合(前端收费)

    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

    置混合(后端收费)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071,919,820.74246,807,816.821,318,727,637.56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

    民币元)102,948.954,461.70107,410.65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1,071,919,820.74246,807,816.821,318,727,637.56

    利息结转的份额102,948.954,461.70107,410.65

    合计1,072,022,769.69246,812,278.521,318,835,048.21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10,001,250.00010,001,25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0.9329%00.7583%

    其他需要说明的

    事项

    认购日期为2019年7月10

    日,通过直销柜台认购,适

    用的认购费率为每笔1000

    前端收费份额认购日期

    为2019年7月10日,通过

    直销柜台认购,适用的认

    购费率为每笔1000元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29,645.171,010,272.701,039,917.87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0.0028%0.4093%0.078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2019年7月16日

    注:

    (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3)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4) 本表列示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的数据,对不同份额类别,此项计算的分母为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本项计算的分母采用不同份额类别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基金整体的份额总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zg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021-53549999)询交易确认情况。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