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及完善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
及完善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19 年 10 月 16 日下发的《中
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银发[2019]208 号)规定:对于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件已过有效期的存量客户,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及时提示客户并限定其在合理期限内更新身份信息。对于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客户,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采取限制为其办理认购、申购及限制基金份额转换等措施。
根据上述规定,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一、自然人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件已过有效期,
请持当前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二、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换领新版营业执照,请持新版营业执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交易。
三、如果您的其他身份信息资料过期、缺失、错误或者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完善信息,其中:
1、自然人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
2、非自然人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经营范围、联系电话、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法定代表人信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信息及受益所有人信息。
对于本公司已采取措施,但客户仍存在身份信息资料不完整、不真实、未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更新的情况,本公司将进行提醒、限制或中止办理业务,请投资者及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21-53549999 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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