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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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0 年 4 月 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

    基金简称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

    基金主代码 1687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LO)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4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合煦智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合煦智

    远国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 招募说明书》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 A

    (金融科技)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数(LO) C

    (金融科 C)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代码 168701 168702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

    册的号 证监许可[2019]2773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

    日期 2020 年 4 月 1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7,981

    份额级别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

    数(LO) A(金融科技) 合煦智远金融科技指

    数(LO) C(金融科 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不含利

    息,单位:人民币元) 521,226,034.81 10,395,560.24 531,621,595.0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单位:人民币元) 207,354.51 8,938.72 216,293.23

    募 集 份 额 ( 单 有 效 认 购 份 521,226,034.81 10,395,560.24 531,621,595.05

    2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

    区间为 10 万份至 50 万份;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 0 份。

    (3)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316,790,447.00 份,场外认购的基金

    份额(本息)确认为 215,047,441.28 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位:份) 额

    利 息 结 转 的

    份额 207,354.51 8,938.72 216,293.23

    合计 521,433,389.32 10,404,498.96 531,837,888.28

    其中:募集期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额(含利息

    转 份 额 , 单

    位:份) 0.00 0.00 0.00

    占 基 金 总 份

    额比例 0.00% 0.00% 0.00%

    其 他 需 要 说

    明的事项 无

    其中:募集期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基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额(含利息

    转 份 额 , 单

    位:份) 618,222.27 15,312.90 633,535.17

    占 基 金 总 份

    额比例 0.1186% 0.1472% 0.119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 年 4 月 3 日

    3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询交

    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uvasset.com)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

    客户服务电话 400-983-5858(免长途话费)询交易确认情况。

    (4)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

    况下,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上市交易公告书。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

    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

    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合煦智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