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石工场: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摘要: 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利率市场化改革再下一城3月31日,中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是由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
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利率市场化改革再下一城
3月31日,中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是由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照规定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从条例上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此外,投保费率方面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标准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存款结构情况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的累积水平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凯石点评:
经历多年酝酿,存款保险制度正式落地,以往由国家信用为背景的隐性全额担保转为显性有限担保。根据测算,其最高50万元偿付限额可覆盖99.63%的储户的全额资产。该项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有利于打破既有刚性兑付思维,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金融系统防火墙制度,能够有效阻隔银行危机的蔓延为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具有重大意义。而从银行经营的角度来看,差别化费率机制背景下,大行稳健经营优势得以体现,而中小银行负债成本或面临进一步上升,为保持利润空间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化经营能力,但当前较高的偿付限额也为其发展预留较为充分的空间,未来资本端收益能力较强的中小银行将更具竞争优势。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或加大储蓄向股票、理财、信托等资产的转移,有利于市场增量资金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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