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聚焦:保监会拟放宽投资基金门槛
摘要: 被视为保险投资纲领性文件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拟进一步完善,保监会已于近日起草相关修改意见,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中。根据征求意见内容,此次修改共涉及20处,其中大部分是适应契合新“国十条”及近
被视为保险投资纲领性文件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拟进一步完善,保监会已于近日起草相关修改意见,目前正在业内征求意见中。根据征求意见内容,此次修改共涉及20处,其中大部分是适应契合新“国十条”及近年来相关改革,而所做的相应调整。比如,新“国十条”中提出“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此次修改因此增加一条,允许保险资金可以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根据新“国十条”中“组建全行业的资产托管中心、保险资产交易平台”提议,组建全行业保险资产登记交易平台的工作正在推进中。对此,此次修改中新增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对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以及保险资金投资其他金融产品的具体操作予以明确规定。
此次修改有一点备受关注,那就是对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及办理银行存款部分的修改。其中,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原先须符合“净资产连续三年保持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等要求,而修改之后门槛有所放宽,变为“设立时间一年(含)以上,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修改,另有一部分是为将要出台的相关监管指引做好政策衔接,而做的相应修改。如:保监会正在制定《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为做好政策衔接,此次对管理办法也做了相应修改,增加了内部控制的相关要求。此外,还有一些修改时根据投资环境及保险业变化,应保险机构呼声而提出。上述放宽投资基金门槛便是一例。
保险机构放宽投资基金门槛,对市场来说有正面影响,但相关条例正式实施还需时间,短线影响有限。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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