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基金互认额度设定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
摘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根据现有制度安排,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设定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通过境内基金的境外发售,有利于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境内基金机构的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根据现有制度安排,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设定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通过境内基金的境外发售,有利于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境内基金机构的国际化和规范化。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2日表示,推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条件已经具备,沪港通试点为基金互认起到了示范作用,是场外市场的互通互联,每一只互认基金在法定程序允许后才能销售。
邓舸表示,根据现有制度安排,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设定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通过境内基金的境外发售,有利于境外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境内基金机构的国际化和规范化。
【证监会:内地公募基金将可在香港销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备忘录,符合条件的内地公募基金通过简易的认可程序后,即可向香港投资者销售。
【证监会制定基金互认暂行规定包括五方面】
中国证监会就此还制定了专门的基金互认暂行规定,内容包括五方面:一是明确了香港互认基金进入内地的资格条件注册要求,二是明确投资运作及信息披露原则,三是明确了销售基本原则及其他特殊要求,四是明确了香港互认基金内地代理机构的条件、职责、代理协议内容等;五是明确了监管安排。
【证监会: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将拓宽跨境投资渠道】
证监会表示,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将拓宽跨境投资渠道,提升两地市场竞争力;为两地监管机构共同建立基金监管标准奠定基础,推动亚洲资产管理行业发展;为两地投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投资产品。
【证监会:约850只内地基金符合互认条件】
证监会表示,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须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2亿元人民币以上,在对方市场销售的规模占基金资产比重不超过50%。经证监会初步测算,截至去年底,符合互认条件的香港基金有100只左右;截至一季度末,内地符合互认条件的基金有850只左右。
【内地投资人如何申购香港互认基金?】
证监会表示,香港互认基金可委托内地销售机构依法依规公开销售,内地投资人可到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流程与申购内地基金相同。
【优先股将实施快速审核机制】
证监会:简化股票发行许可程序,优先股将实施快速审核机制。
【证监会决定废止部门通知、部门函等函件172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22日发布“证监会关于废止涉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限制约束类的部函”,决定废止部门通知、部门函等函件172件。涉及的对象包括券商、基金、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
基金,证监会,内地,香港,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