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两融业务风险可控 允许合约合理展期
摘要: 6月12日,证监会举行例行发布会,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目前两融业务总体健康,风险可控,但是随着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业务监管规定。6月12
6月12日,证监会举行例行发布会,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目前两融业务总体健康,风险可控,但是随着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业务监管规定。 6月12日,证监会举行例行发布会,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目前两融业务总体健康,风险可控,但是随着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业务监管规定。
两融修订涉九方面内容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一方面加强监管和防控风险,完善监管机制,明确监管底线,加强投资者保护;另一方面取消了部分不适应业务发展的规定,提升融资融券业务服务市场能力。
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将管理办法由证监会公告上升为部门规章;二是形成了逆周期的调节机制,实行宏观审慎管理;三是强化证金公司的统计和监测监控职责;四是明确监管底线,明确证券公司的六种禁止行为;五是合理控制两融规模;六是强化投资者保护,证券公司需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七是放宽机构投资者参与两融的规定;八是允许两融合理展期;九是优化两融担保物违约处置方式和标准。
目前,两融规模接近峰值,出于自身规模的限制和风险考虑,已经有越来越多证券公司限制融资买入标的。
对长江证券出具警示函
针对近日多家媒体报道印花税调整有关文章,证监会12日通报了对长江证券违规查处情况。邓舸表示,证监会检查中发现,长江证券未与研报刊载机构签订协议,致使报道篡改了内容,反映了长江证券内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执行,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刊载或者转发研究报告或者摘要应签订协议约定的规定。
邓舸称,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对长江证券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邓舸同时提醒,各机构应当切实维护市场稳定,禁止传播虚假误导性信息,禁止使用泄漏国家保密信息,禁止将年报内容优先提供给机构内部人员,禁止发布研究报告非法牟利等,对发布研究报告,制造非法信息的将依法查处。
诚信建设取得五大成果
邓舸表示,证监会大力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一年来,在诚信法律,诚信系统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主要工作成果如下:一是夯实诚信建设法律基础;二是正式启动资本市场统一的诚信数据库;三是建立了证券期货市场失信纪录互联网+++查询平台;四是大力推进部级信用信息共享;五是开展政务信用信息专项研究。
证监会将立足资本市场,重点围绕打击对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在关键领域开展诚信建设,重点针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失信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诚信建设的力度,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的诚信水平。
另外,针对新三板垫资开户一事,邓舸表示,已就垫资开户下发了通知,并要求券商自查,下一步将严格贯彻规定。此前新三板监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主办券商重点针对垫资开户等违规行为进行自查。
邓舸还指出,证监会重申,证券公司不得利用网站接口,为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场外配资活动,为非法证券活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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