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大佬崔军再发难 新华百货僵局难破

    来源: 采编 作者:佚名

    摘要: 新华百货的两则公告再次将其控股权之争白热化——私募大佬崔军在持续举牌新华百货直至持有后者股本比例高达25%以后,再次提出更换公司董事的提议。新华百货的两则公告再次将其控股权之争白热化——私募大佬崔军在

      新华百货的两则公告再次将其控股权之争白热化——私募大佬崔军在持续举牌新华百货直至持有后者股本比例高达25%以后,再次提出更换公司董事的提议。K图 600785_1

      新华百货的两则公告再次将其控股权之争白热化——私募大佬崔军在持续举牌新华百货直至持有后者股本比例高达25%以后,再次提出更换公司董事的提议。

      “我们提议罢免董事的理由,在公告中已经写得非常详细了,现在不便再多说什么,你可以仔细看一下。”同时担任上海宝银创赢和上海兆赢董事长的崔军回应记者。

      8月25日,新华百货《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临时公告”)称,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兆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次发来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书面函件,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上海宝银创赢和上海兆赢提议成立伯克希尔控股有限公司,同时在以往年报文件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新华百货董事会存在侵犯公司利益情形,提议解除包括郭涂伟、乔红兵、曲奎、邓军、梁庆、张凤琴等六名董事职务;并增选崔军、王敏 、邹小丽、朱文君 、王双双、张舒超为新任董事。值得注意的是,被提议解除的董事中多人来自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物美控股。

      事实上,这不是崔军第一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但此前均被驳回。崔军表示,此次重提是基于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新华百货在业务中存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新华百货董事会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崔军丝毫不掩饰自己不满足于做财务投资人而要做战略投资人的意愿。他称,希望效仿巴菲特 ,带着好的提议进入新华百货董事会,投资一些价值被严重低估的上市企业,做大做强,为新华百货带去利润,为股东利益负责。

      上海宝银创赢和上海兆赢在公告中提到新华百货董事会的失职主要在四点:第一,新华百货将资源主要配置给青海新华,而后者的少数权益人股东青海万通物业拥有其35%的股份,却在其拆解和担保过程中未尽股东应尽之义务,却最终享受到新华百货单方面投入巨额资金后产生的效益,给新华百货股东带来损失;第二,青海新华成立3年多年年亏损,且亏损呈逐年扩大之势;第三,支付给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6000万元房屋租赁定金款无法及时回收造成损失;第四,银川建发不再向新华百货续租一处商业物业,而新华百货未能及时规划和布局替代物业,而该处店铺是新华百货经营的最大店铺,若最终因此需要关闭该处店铺,将对公司业绩造成明显影响。

      然而,几乎与这则公告同时间挂出的还有另一则新华百货关于《重大事项的核实声明公告》。对于上海宝银创赢和上海兆赢提出质疑,这份公告中称,对于发起设立伯克希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提案涉及金额巨大,不符合公司既定发展方向,至今看不到关于该项投资的任何分析报告,且该提案内容不具备确定性、针对性、建设性及可操作性,存在置公司于较大投资风险中的可能性。”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崔军表示,他们一直在走流程,“先向新华百货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罢免董事,如果董事会不同意,就再向监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罢免董事。”如若都行不通,还会通过其它合法合规途径尝试。

      值得注意的是,在5月下旬上海宝银创赢和上海兆赢合计持有新华百货股份总比例下降至9.93%之后,崔军加快举牌新华百货的步伐,截至2015年8月13日,两者合计持有新华百货股份比例达25%,而在此期间,新华百货第一大股东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迫反击,增持新华百货股份至30.76%,两者仅相差不到6%。

      上海一位私募人士认为,现在两大股东持有股份比例如此接近,如果双方最终就提议不能达成共识,很可能会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一位接近崔军的市场人士告诉记者,上海宝银创赢和上海兆赢并不是一定要做第一大股东,而是从中小股东的初衷出发,希望双方可以就一些优质的、可行的发展方案“坐下来商量”,共同做大公司市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但现在双方似乎缺乏交流的基础。

      另据记者观察,新华百货25日复牌后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除市场本身羸弱外,控股权之争事件本身也会降低投资者对公司稳定运营的信心。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本是好事,如果解决不好,股价暴跌会让所有股东受损。”上述人士说。

    关键词:

    新华,百货,上海,股东,提议

    审核:yj22401 编辑:yj22427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的作品,均是转载自其他平台,本网赢家财富网 www.yjcf360.com 转载文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传播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其内容的真实性已得到证实。全部作品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赢家财富网的观点、看法及立场,文责作者自负。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管理员联系,请在30日内进行,我们收到通知后会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处理。

    2.本网站刊载的各类文章、广告、访问者在本网站发表的观点,以链接形式推荐的其他网站内容,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供用户参考使用或为学习交流的方便(本网有权删除)。所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使用者务请核实,风险自负。

    版权属于赢家财富网,转载请注明出处
    查看更多